根據《電商法》新規定,在國外給親友帶禮物要注意啦??!
來源:未知來源 時間:2018-11-15 14:20:00瀏覽次數:5106次
明年1月1日起,我國首部電子商務法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將正式實施。根據《電商法》,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,同樣要申請辦理稅務登記,并如實申報納稅,否則將會被處以2萬~50萬元不等的罰款。在國外代購或幫親友帶禮物只要被認定為經營活動就要繳稅。
電商中相信大家最為熟悉的就是“微商” 了,每天都有為數不少的微商代購在朋友圈里發各種廣告,關于“代購月入十萬”、“代購買房買車”等新聞也層出不窮。但是在新法的監管下,曾經代購的“好日子”或將結束。
新電商法中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、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。從事個人代購、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,依法納稅。此外個人網店、微商、直播營銷、刷好評、大數據殺熟、征稅等也是此次立法的亮點。
注: 1. 在國外買東西帶回國內總共超過5000元就要按物品種類交稅。
2. 如果當地有免稅店的話,免稅額度可以提到8000元。
3. 只要出國買東西超過5,000/8,000元就按照 進口稅率表來繳稅。
幫親朋好友帶禮物需要參考盈利數額、活動次數、時間長短等來確定是否在"經營活動"范疇內.
給親友買禮物的時候克制一點,千萬不要以身試法。不清楚的親們,可以參考以下進口稅率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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